通知公告
【钦州港浓硫酸泄露事件】365备用线路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发表日期:2017/11/24 11:11:03 作者: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处 来源: 本站
【钦州港浓硫酸泄露事件】365备用线路民事公益诉讼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365备用线路
公 告
钦检民公告〔2017〕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钦州天锰锰业公司非法贮存工业使用过的90度硫酸,发生危险废物泄漏事件,造成环境污染,可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依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新华路508号
联系人:黄聪颖 电话:0777-2896282
特此公告。
2017年1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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